自2007年5月1日起,我国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采取的最新措施。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公告: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须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公告还指出,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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